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的实施建议》(新政发[2016]43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沙雅县扎实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厉打击“地条钢”产能,为加强完善监督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充分的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企业;重点是“地条钢”生产企业,包括利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钢材的企业。
举报人能够最终靠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向沙雅县商工局提供违法公司名称、地址,违法人员的姓名、身份,以及违法事实等情况,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
沙雅县商工局经济运行科负责受理、登记。内容有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违法公司名称、地址、违法人员姓名、身份,以及违法事实等情况。
接到举报案件后,沙雅县商工局将组织相关职能单位,赴所在区域开展联合调查,根据举报线索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调查结束后应将调查的最终结果上报地区工信局产业政策科,确定处理解决措施,沙雅县商工局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