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存在严重火灾危险,依法责令其整改并提请县政府对其挂牌督办。
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坐落汝城县卢阳镇卢阳大道南延段阳光丽苑B区151001栋B1S-01商铺,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此前,消防监督人员在查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毛病,反常运转;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排烟设备;南面分散楼梯间违规设置卷帘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在可燃资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则。依据《严重火灾危险断定办法》(GB35181-2017)归纳断定要素第5.3.3条、第7.3.9条、第7.5条、第7.7.2条和第7.9.4条的规则,经大队团体协商决议,归纳断定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为严重火灾危险单位,依法下发《严重火灾危险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政府对该严重火灾危险施行挂牌督办。一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救援组织行政处罚案子裁量辅导定见》相关规则,给予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兼并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加强帮扶辅导,实在推动危险整改进展,保证严重火灾危险按期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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